关于2018年度第四批绿色建筑 评价标识项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07-27 浏览次数:848 文章来源:
根据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科函〔2017〕2944号)、安徽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协会《关于印发〈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建科协〔2018〕2号)等文件要求,经项目单位申请,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确定亳州恒大林溪郡等第四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达到《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相应星级要求,现将项目信息(见附件)予以公布。
附 件:2018年度第四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
安徽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协会
2018年7月26日
附件:
2018年度第四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