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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向深入

发布日期:2018-07-12 浏览次数:633 文章来源:

  6月2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

  一年多来,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两个率先”的要求,在各地区各部门共同努力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已由点到面、逐步启动。一方面,党政军机关等公共机构率先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截至目前,134家中央单位、27家驻京部队已开展生活垃圾分类,134家中央单位全部通过了验收,并建立了11个示范单位。全国各省直机关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29个省(区、市)已完成省直机关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目标。另一方面,一些地区率先建立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包括福建、贵州、江西三个生态文明试验区在内的21个省(区、市)已经出台了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部分地级城市(以下简称46个重点城市)着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设施体系建设。其中,41个城市正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14个城市已经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厦门、深圳、宁波、苏州、杭州、广州、上海等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厦门市岛内全部小区、岛外68%的1000户以上小区已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作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牵头部门之一,一年多来,住房城乡建设部积极贯彻落实近平总书记“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重点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实施方案。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经广泛调查研究,制定了《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后正式实施。这个方案明确在46个重点城市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要求各地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引导居民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逐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系统。二是抓工作部署。2017年11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厦门市召开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会,推广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部署各地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进一步细化了工作目标,即:到2020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公共机构普遍实行生活垃圾分类;46个重点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厦门现场会后,各地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工作进度明显加快。三是抓重点城市。住房城乡建设部定期召开46个重点城市工作调度会和现场会,建立了“月统计、季通报”制度,表扬先进、鞭策落后。四是抓“小手拉大手”。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教育部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活动,指导地方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教育。五是抓公共机构示范。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部等部门,分类推动党政机关、军队单位、医疗机构和学校等公共机构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分类。2018年1月,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对各省直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进行了评价考核,核查了2637家省直机关的相关资料,现场检查了63个省直机关办公区。六是抓分类处理系统建设。住房城乡建设部积极指导地方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设施规划建设。针对厨余垃圾中有机成分多、处理难等问题,指导各地因地制宜选择处理模式,或单独进行生物处理,或经预处理后进入焚烧、填埋设施处理。针对有害垃圾处置难题,指导城市环卫部门积极与环保部门沟通协调、妥善解决。针对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先分后混”难题,指导部分城市做了积极探索。七是抓宣传引导。2017年以来,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中央宣传部等部门开展了多轮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报道。多次召开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媒体座谈会,共同研究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工作。组织中央有关媒体进小区、进单位、走街串户,实地查看生活垃圾分类情况,和社区群众座谈,参观垃圾转运站、焚烧厂,与企业、专家、政府部门深入交流,持续跟踪报道各地好的做法和经验。在“砥砺奋进的五年”大型成就展中,集中展示和宣传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会上,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同时还介绍了对全国各省直属机关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评价考核情况。

  下一步,住房城乡建设部将继续会同有关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引导全民参与,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活动,加快设施建设,推动立法工作,持续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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