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范围
发布日期:2018-10-16 浏览次数:7720 文章来源:
(一)宣传贯彻绿色建筑有关的方针政策、标准和法规,协助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加强绿色建筑的管理;
(二)开展绿色建筑行业调查,研究行业发展方向和规划,参与有关部门的行业标准、发展规划、产业发展的研究和制定工作;
(三)组织绿色建筑、绿色生态城区和低碳生态城市相关课题研究,为政府主管部门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技术法规提供依据和建议;
(四)协助政府组织实施绿色建筑、绿色施工等示范工程,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一星、二星)工作;
(五)组织绿色建筑学术交流,开展绿色建筑创新评优和技术协作,创建绿色建筑创新奖;
(六)宣传绿色建筑理念,增强绿色建筑的公众意识,普及相关常识,促进绿色建筑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与新工艺的应用;
(七)组织开展绿色建筑相关人才培训工作,举办各类培训班、专题研讨班、各种专业和学术交流活动;提供绿色建筑建设技术、管理技术及法律法规等咨询服务;
(八)沟通本行业与政府之间的联系,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会员和会员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承办政府主管部门及会员单位委托办理的其他工作,开展有益于协会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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