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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第十五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01-08 浏览次数:774 文章来源:


根据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科函〔2017〕2944号)、安徽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协会《关于印发〈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建科协〔2018〕2号)等文件要求,经项目单位申请,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确定“蚌埠市和顺静天府项目”等第十五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达到《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相应星级要求,现将项目信息(见附件)予以公布

 件:2018年度第十五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

安徽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协会

                 201918


附件:

2018年度第十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

序号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标识类型

星级

1

公建

蚌埠市和顺静天府项目 41 号楼

安徽水利和顺地产有限公司、
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设计标识

★★

2

住宅

马鞍山大溪地伊顿庄园(3号、4号楼)

马鞍山星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设计标识

★★★

3

住宅

马鞍山大溪地伊顿庄园(7号楼)

马鞍山星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设计标识

★★★

4

住宅

蚌埠市和顺静天府项目 1-3 号楼、5-13 号楼、15-23 号楼、25-33 号楼、35-40 号楼

安徽水利和顺地产有限公司、
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设计标识

★★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24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