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申报合肥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01 浏览次数:657 文章来源:合肥市城乡建设局网站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批复2017年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方案的通知》(建办科[2017]72号)和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合肥市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的实施意见》,做好我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工作,按照《合肥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和《合肥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市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申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于2018~2020年7月底期间竣工;
(二)项目为合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3000平方米以上的既有公共建筑(宾馆、医院、商场、办公、学校、学生宿舍等);
(三)项目对采暖通风及空调系统、生活热水系统、供配电与照明系统、监测与控制系统、围护结构、可再生能源等进行一项或多项节能改造;
(四)项目改造后,原则上改造面积建筑能耗下降15%以上。
二、申报主体
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申报单位应为建筑物所有权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使用人。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的,申报单位应为参与节能改造的节能服务公司和建筑物所有权人共同申报。
三、项目奖补
项目经市城乡建委审核,列入我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项目库,市财政给予相应资金奖补,奖补标准按照《合肥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执行(详见附件)。
四、申报要求
请符合要求的项目按照附件《合肥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和《合肥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将申报材料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与科技处(阜南路51号友谊大厦504、503室)。
联系人:刘晓虎、肖方初,联系电话:0551-62692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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