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安徽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协会标准化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22 浏览次数:1329 文章来源:
皖建科协〔2019〕22号
关于成立安徽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协会
标准化委员会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各位行业专家:
根据《安徽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协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为适应建设行业发展需要,做好安徽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协会标准化工作,经协会研究、组织征集、专家申请,决定成立安徽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协会标准化委员会(简称“标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委职责
(一)负责安徽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协会标准发展规划、政策制度制定审核。
(二)负责安徽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协会标准制修订全过程技术、政策咨询。
(三)负责安徽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协会标准立项审批、技术审定、复审等技术审查工作。
(四)协调安徽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协会标准宣贯、推广应用工作。
(五)承担主管部门或协会委托的其它工作。
二、标委架构
(一)标委是安徽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协会内设标准化专家技术咨询组织,聘请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顾问委员若干名、委员若干名(名单详见附件)。
(二)标委下设协会标准化委员会办公室(简称“标办”),设置在协会秘书处,负责协会标准的申请受理、形式审查、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
三、其他事项
(一)为充分发挥专家学术作用,满足协会标准化工作需求,国家及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相关专家库专家,在征得专家同意前提下,可直接聘请为协会标委专家。
(二)标委专家成员适用回避原则,与审查项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作为该项目审查专家。
(三)标委专家拥有向协会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在参与决策咨询过程中充分发表个人意见以及保留个人意见和建议、优先获取协会相关技术资料等权利,承担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委管理办法、参加标委活动、向标委提出标准研究制定和推广应用建议等义务。
(四)标委专家存在自愿退出、因工作变动或健康等原因无法参与标委活动、长期不参加标委活动、未经标委许可以标委名义组织活动、在咨询评审等活动中违规收受报酬礼品等情况的,将终止标委专家资格。
附件:安徽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协会标准化委员会专家名单
2019年7月19日
附件:
安徽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协会标准化委员会专家名单
(按姓氏笔画排序)
主任委员:丁克伟
副主任委员:王小向 方 明 刘 静 钱礼平 徐得潜
浦玉炳 甄茂盛 鲁长权(常务)
顾问委员:王俊贤 李善志 张庆宇 章茂木
委 员:丁俊杰 万 力 王 辉 王东红 王海涛
石贤增 叶长青 任 禄 刘长城 刘晓东
刘淑敏 许 康 许 伟 李 明 李 慧
李葛葛 李殿文 吴 杨 吴常军 邱立龙
何 伟 何 亮 何立群 沈念俊 宋 磊
张 磊 张 林 张 璐 张羽千 陈 姿
陈国林 周 芳 周小荔 周皖生 官 煜
赵建芳 柳炳康 侯 骏 饶 永 洪承禹
宣 浩 祝 健 夏晓波 晏绘华 高 峰
郭 峥 曹丽荣 章涛林 章维扬 梁德江
蒋建华 韩 玲 曾 伟 谢正荣 鲍宏伟
翟红侠 颜志仁 薛黎明
标办主任:许 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