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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安徽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协会标准化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22 浏览次数:1329 文章来源:

皖建科协〔201922

关于成立安徽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协会

标准化委员会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各位行业专家:

根据《安徽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协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为适应建设行业发展需要,做好安徽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协会标准化工作,经协会研究、组织征集、专家申请,决定成立安徽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协会标准化委员会(简称“标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委职责

(一)负责安徽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协会标准发展规划、政策制度制定审核。

(二)负责安徽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协会标准制修订全过程技术、政策咨询。

(三)负责安徽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协会标准立项审批、技术审定、复审等技术审查工作。

(四)协调安徽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协会标准宣贯、推广应用工作。

(五)承担主管部门或协会委托的其它工作。

二、标委架构

(一)标委是安徽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协会内设标准化专家技术咨询组织,聘请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顾问委员若干名、委员若干名(名单详见附件)。

(二)标委下设协会标准化委员会办公室(简称“标办”),设置在协会秘书处,负责协会标准的申请受理、形式审查、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

三、其他事项

(一)为充分发挥专家学术作用,满足协会标准化工作需求,国家及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相关专家库专家,在征得专家同意前提下,可直接聘请为协会标委专家。

(二)标委专家成员适用回避原则,与审查项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作为该项目审查专家。

(三)标委专家拥有向协会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在参与决策咨询过程中充分发表个人意见以及保留个人意见和建议、优先获取协会相关技术资料等权利,承担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委管理办法、参加标委活动、向标委提出标准研究制定和推广应用建议等义务。

(四)标委专家存在自愿退出、因工作变动或健康等原因无法参与标委活动、长期不参加标委活动、未经标委许可以标委名义组织活动、在咨询评审等活动中违规收受报酬礼品等情况的,将终止标委专家资格。

附件:安徽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协会标准化委员会专家名单

2019719


附件:

安徽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协会标准化委员会专家名单

(按姓氏笔画排序)

主任委员丁克伟

副主任委员:王小向 方  明 刘  静 钱礼平 徐得潜

浦玉炳 甄茂盛 鲁长权(常务)

顾问委员王俊贤 李善志 张庆宇 章茂木

员:丁俊杰 万  力 王  辉 王东红 王海涛

石贤增 叶长青 任  禄 刘长城 刘晓东

刘淑敏 许  康 许  伟 李  明 李  慧

李葛葛 李殿文 吴  杨 吴常军 邱立龙

何  伟 何  亮 何立群 沈念俊 宋  磊

张  磊 张  林 张  璐 张羽千 姿

陈国林 周  芳 周小荔 周皖生 官  煜

赵建芳 柳炳康 侯  骏 饶  永 洪承禹

宣  浩 祝  健 夏晓波 晏绘华 高  峰

郭  峥 曹丽荣 章涛林 章维扬 梁德江

蒋建华 韩  玲 谢正荣 鲍宏伟

翟红侠 颜志仁 薛黎明

标办主任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24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