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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安徽省居住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宣贯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8-07 浏览次数:2818 文章来源:

 

关于召开安徽省居住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宣贯会的通知

办科函[2012]95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修编的《安徽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 34/1467——2011和《安徽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 34/1466——2011(以下简称《标准》)已颁布实施。为加强设计、图审、施工、监理、管理等人员对新修编内容的理解和掌握,提高全省建筑节能设计水平,迎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大检查,现决定召开《标准》的宣贯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建筑节能政策法规解读;

2、两《标准》修订的背景和依据;

3、两《标准》的主要内容特别是强制性条文及要点解析;

4、两《标准》配套的节能分析软件演示与讲解;

5、结合近年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我省开展节能建筑专项监督检查及省、市节能检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情况进行案例分析、答疑。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24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