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第四批科学技术成果评价项目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2-04 浏览次数:545 文章来源:
根据《安徽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协会科学技术成果评价办法》,我会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第四批科学技术成果评价工作。现将通过评价的科学技术成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2月4日至2月9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璐 0551-62878696
附件:2021年度第四批科学技术成果评价项目
2021年2月4日
2021年度第四批科学技术成果评价项目
申报单位 |
项目名称 |
评价 结论 |
合肥市市政设计研究总院 有限公司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
基于性能的廊桥结构抗震机理研究 |
通过 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