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第十一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5-25 浏览次数:635 文章来源:
根据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科函〔2017〕2944号)、安徽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协会《关于印发〈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建科协〔2018〕2号)等文件要求,经项目单位申请、专家评审,确定“池州市儿童医院暨妇幼保健院”等项目达到《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相应星级要求,现将项目信息(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至2021年6月1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电话:0551-62876428
附件:2021年度第十一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
2021年5月25日
附件:
2021年度第十一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
序号 |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申报单位 |
标识类型 |
星级 |
1 |
公建 |
池州市儿童医院暨妇幼保健院 |
池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
设计 |
★★ |
2 |
公建 |
临泉县市民中心 |
临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临泉华力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
设计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