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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第十批绿色建筑预评价项目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7-02 浏览次数:842 文章来源:


根据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科函〔2017〕2944号)等文件要求,经项目单位申请、专家评审,确定合肥市包河区S1903地块(琥珀晴川里)项目及合肥市经开区JK202001号地块(和枫雅园)项目预评价达到《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二星级,现将项目信息(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2日至2021年7月8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姚增春 0551-62876428

附件:2021年度第十批绿色建筑预评价项目

2021年7月2日

2021年度第十批绿色建筑预评价项目

申报单位

项目名称

评价

结论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市包河区S1903地块(琥珀晴川里)项目6#、17#、18#、20#、21#、27#、28#号楼

通过

预评价

安徽居峰置业有限公司

合肥市经开区JK202001号地块(和枫雅园)项目G1~G3、G5~G13、G15~G18、XG1~XG3、Y1~Y3、Y5~Y13、Y1~Y3、Y15~Y23、Y25~Y31、ZC1~ZC3号楼

通过

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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