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第九批科学技术成果评价项目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7-26 浏览次数:530 文章来源:
根据《安徽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协会科学技术成果评价办法》,我会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第九批科学技术成果评价工作。现将通过评价的科学技术成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26日至7月30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璐 0551-62878696
附件:2021年度第九批科学技术成果评价项目
2021年7月26日
2021年度第九批科学技术成果评价项目
申报单位 |
项目名称 |
评价 结论 |
合肥工业大学 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
巨型钢框架上部悬挂下部支承结构体系关键技术与应用 |
通过 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