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第二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11-25 浏览次数:521 文章来源:
关于2021年第二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公示
根据协会年度工作安排和《安徽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协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皖建科协〔2019〕10号)要求,我会组织开展了协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申报编制工作。经项目单位申请、协会标委会专家审查和已立项地方标准转化,确立了2021年度第二批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现将计划(详见附件)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欢迎与本批次标准有关的高校院所、科研单位、企事业单位,以及有关标准化机构加入标准的起草制定工作。
本批次团体标准立项公示期为7天(2021年11月25日至2021年12月2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电话:0551-62878709
附件:2021年第二批协会标准制、修订计划表
2021年11月25日
附件:
2021年第二批协会标准制、修订计划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制、修订 |
主要起草单位 |
1 |
低碳办公园区评价标准 |
制订 |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工业大学 安徽建筑大学 |
2 |
建筑合同能源管理实施导则 |
制订 |
合肥工业大学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远大能源利用管理有限公司 |
3 |
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加固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
制订 |
安徽工业大学 马鞍山钢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